建设工程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 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
- 3、建设工程专属管辖
- 4、建设工程是否专属管辖
- 5、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规定
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1、建设工程专属管辖,是指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这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中产生的合同纠纷。通过专属管辖,能够确保案件处理的专业性和效率性,减少因地域差异带来的不便。
2、法律主观:属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 。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3、该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不动产物权纠纷,应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4、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因此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
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适用专属管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该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不动产物权纠纷,应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专属管辖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行为。
该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不动产物权纠纷,应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适用专属管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主观:属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 。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建设工程是否专属管辖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法律分析:“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法律分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主观:属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 管辖 。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专属管辖只管辖以上三类纠纷,故建设工程无专属管辖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适用专属管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因此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