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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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协商、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最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争议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
3、法律主观: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工伤, 建设工程合同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这样的,(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 合同发生纠纷 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专属管辖规定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适用专属管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是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是按照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来确定。
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因此适用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
4、该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不动产物权纠纷,应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5、法律主观: 建设工程合同 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设工作施工合同纠纷应注意什么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专业性较强,诉讼标的大,且审理周期长,要注意避免以鉴代审和拒绝裁判情况的发生。
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
具体如下: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对于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工程能否顺利完成慎重对待挂靠。签订合同前了解工程是否属于招标的范围。依法进行招投标。不要进行转包,依法进行分包。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条款是建设施工合同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条款,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80%的是造价纠纷,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款的约定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