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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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有对实际施工人起诉开发商的案例吗
1、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发包人。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2、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吗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也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因此,在实际施工人吕某某明知其与某建筑公司系挂靠关系而不存在发、承包关系的情况下,其向某建筑公司主张支付欠付工程及利息没有依据。 实践中对于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存在争议。
4、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5、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
施工人不认可建筑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如何处理?
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仲裁这是一种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提请仲裁。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承包人可依法向发包人提出合同结算请求,并可要求发包人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调概申请以解决款项支付问题。但若是承包人原因,如未按限额设计、擅自改变建设标准等导致工程结算超出概算费用,则相应超概的风险应由承包人来承担。
五)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的处理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实际施工人是承包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受发包人与承包人仲裁条款的约束...
1、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应当受该仲裁条款约定的约束。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 和承包人与发包人的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承继关系,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权利,涉及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问题。
2、法律主观: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约定不得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否则无效。
3、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